各位老师: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工作,更新教学理念,深化教学改革,充分调动教师钻研教学的积极性,树立教学典范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,根据《绥化学院教学奖励办法》(绥院政发[2017]161号)的规定和2019年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决定开展第七届教学优质奖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在本校担任教学工作满五年以上,近两学年内均承担教学任务的本校讲师(含讲师)职称以上在岗教师,年龄不限。
二、参评条件
1、近五年主讲本科课程(至少一门必修课程)教学时数不少于144学时/年。
2、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,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,近两年主持完成校级(含校级)以上教改项目1项,有正式发表或鉴定的成果。
3、课堂教学效果好,近五年教学质量评价无C级,近两次教学质量评价均为B级以上(至少一次为A级)。
4、有一定威信和组织协调能力,团队意识强,在教学建设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
三、评选程序
1、凡符合条件的教师,由本人申请填写《绥化学院教学优质奖评审表》并向所在教学单位申报,教学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数组织初评并择优推荐参评人选。
2、教学单位上报参加校级教学优质奖评选教师名单及相关材料(包括教学优质奖评审表、教学文件及相关佐证材料)。
3、学校评审委员会采取听课评价和材料审核的办法,对参评者在教书育人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态度、教学效果和教学研究等方面进行全面评审。学校评审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,公示无异议后,报校长办公会审批。
四、奖励办法
学校对教学优质奖获得者进行表彰奖励,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,并将教师的获奖情况记入个人业务档案,作为职务晋升和聘任的依据。
五、申报材料
1、《绥化学院教学优质奖申报评审表》(见附件1)一式3份。
2、教案、教材在评审时随堂检查;学生作业样本(10份)及教学日历等教学基本文件与其他评选材料一并上交。
3、教学及科研课题(已经结题,包括负责人在内前三位成员)申请表与结题验收表、发表论文(第一作者)、教材或著作、奖励证书等佐证材料提供原件,并将复印件按照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。将申请表封面和材料目录(见附件2)贴于档案袋正反两面。凡没有原件的成果一律不予承认。
六、时间安排
1、5月15日至5月24日,各学院评审并确定推荐人员。
2、5月29日,参评人员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。
3、6月3日至6月28日,学校评委评审。
七、工作要求
教学优质奖评选工作必须严格依照评奖条件和操作程序进行,各种参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,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,取消参评资格,已获奖者撤销奖励,并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。请各单位认真落实《通知》精神,民主评议,严格推选,使本项工作的开展切实起到表扬先进,树立榜样,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的积极作用。
绥化学院教务处
2019年5月14日
附件1:绥化学院教学优质奖申报评审表
附件2:申报第七届教学优质奖材料目录